
关于道路命名征求意见的公告
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林甸县道路的命名管理,根据红旗镇、鹤鸣湖镇、四季青镇、东兴乡、宏伟乡、四合乡的申报,林甸县民政局按照《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经实地调查,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并充分考虑拟命名街路所在地的历史、现状及地域特点等,现就20条街、101条路、51条巷、75条胡同、7座桥提出如下命名方案,特征求公众意见。(街路信息详见附表—林甸县街路巷地名命名公示明细表)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林甸县民政局提出意见或建议,具体可以通过书面、电话、来人等形式反馈。我局将充分考虑各方的意见或建议,对命名工作进一步完善。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11月5日—2026年11月13日
联系单位:林甸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459-3319383
联系地址:林甸县人民政府4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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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街路巷地名命名公示明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