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征集
教育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全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教育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不断夯实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基础,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秩序,营造教育教学良好氛围与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全市教育领域相关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01
一、线索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学校周边区域,具有涉黑涉恶性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业突出乱象及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等相关问题线索。
一是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涉黑涉恶线索,包括有组织实施欺凌行为,故意伤害、虐待、侮辱未成年人等行为。
二是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线索,包括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胁迫、教唆、引诱、欺骗、拉拢操纵学生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等行为。
三是校园及周边涉黑涉恶线索,包括在校园周边制造事端,敲诈勒索师生,在校园周边多次发生涉校涉生治安案件等行为。
四是行业乱象及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教育系统公职人员包庇、纵容涉黑涉恶势力,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等行为。
02
二、举报方式
为畅通线索举报渠道,欢迎师生家长、社会各界、广大群众通过以下正规渠道如实举报反映相关问题线索,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全程闭环管理、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452-6160032。
03
三、受理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04
四、受理须知
教育系统涉黑涉恶线索主要受理有组织犯罪、侵害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等黑恶势力线索。学生日常纠纷矛盾、打架事件、学生违纪事件、治安案件、合理诉求信访事项等,不属于黑恶线索的不在受理范围内,此类问题请通过具体学校或单位向其主管部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举报线索需实事求是、真实客观,实名、准确说明事发地点、人员情况、时间经过、具体证据等信息,以便核查核实。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恶意举报,对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对受理的举报线索,涉嫌违法犯罪、超出教育职能范围的线索,及时移送公安、司法、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
2026年11月5日
▌本文来源:齐齐哈尔教育
编辑 | 马丽 责编 | 潘从军
审核 | 戚莹 统筹 | 孟繁宇
监制 | 娄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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