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给车库铺设地暖,红岗区一名男子私接热力管线“免费取暖”一年多,最终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刑。
2024年10月,家住红岗区一处平房的老李打算给自家车库铺设地暖。他发现平房南侧酒厂院内有热力管线后,购来塑料管、阀门等工具,悄悄挖开自家院子与酒厂砖墙下方的土层。
找到热力管线后,老李在管体上钻了两个孔洞,接上阀门,再用管子连通到车库。施工结束后,他将土方回填恢复原貌,从外观看很难发现异常。此后,老李靠着私接的管线“免费取暖”一年多。
2025年,热力公司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管网水压异常。巡线排查锁定异常点位后,热力公司立即报警,老李很快被民警抓获。经专业机构核算,老李盗取的热力资源总价值3400余元。到案后,老李对窃热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今年10月,红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老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有价热力资源,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老李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主动赔偿热力公司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最终作出判决:老李犯盗窃罪,判处拘役5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提醒,很多人误以为私接暖气只是占小便宜,达不到犯罪程度。事实上,热力属于有价资源,也是刑法所保护的公私财物。行为人未经许可私接供热管线,无偿使用热力、逃避缴纳热力费,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如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即构成盗窃罪;即使数额尚未达到刑事入罪标准,也可能面临治安处罚。群众不要心存侥幸私接管线、私改供暖设施,以免为省采暖费留下刑事案底、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