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城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城区道路通行秩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提升道路通行效率,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市面貌,保障冬季清冰雪作业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七台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等法律法规,七台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七台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在城区范围内联合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城区主次干道、支路街巷,学校、医院、商圈、农贸市场、党政机关周边,小区出入口及各类重点管控路段,实现全域覆盖整治。
二、整治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坚持日常巡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三、整治内容
(一)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重点整治主次干道随意停放、双排停放、路口违停、逆向停车、压越标线停车、长期霸占公共车位、禁停路段违法停车等突出违法行为。
(二)挤占通行空间停车行为。严厉查处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盲道、人行过街通道停车,严重影响通行和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非机动车无序停放行为。整治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三轮车乱停乱放、占道堆停、堵塞出入口、挤占人行道等影响市容环境和行人通行的行为,督促规范停放在指定停放区域。
(四)违规侵占公共资源行为。严肃查处私设地锁、私自占用公共车位、堆放杂物霸占停车位、商户门前长期占道停车等侵占公共道路资源行为。
(五)长期占用市政道路、小区公共区域停放,车体破损、轮胎失压、杂物堆积的“僵尸车”。
(六)在街路两侧停放妨碍清冰雪作业,未预留联系电话或者驾驶人拒不挪车的车辆。
四、整治措施
(一)常态巡查管控。公安交管、城市管理部门组建联合巡查队伍,采取定点值守、流动巡查、视频巡查、无人机巡航相结合的方式,全天候开展停车秩序管控,实现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全覆盖监管。
(二)依法从严处置。对占用消防通道、应急车道、影响抢险救援、造成交通拥堵的违法停车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对私设地锁、侵占公共道路资源的设施一律强制拆除。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整治与规范并重、处罚与教育结合,同步规范路内停车泊位设置,引导市民规范停车、文明停车,持续净化道路交通和市容环境。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广大驾驶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规范停放车辆,做到入位停放、有序停放、同向停放,自觉杜绝各类违法停车行为。
(二)沿街商户、临街单位、要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小区物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自查自纠、劝导整改门前乱停乱放问题,共同维护良好通行秩序和市容环境。
(三)广大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停车管理规定,积极支持、主动配合专项整治工作,踊跃参与文明交通、文明城市创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特此通告。
七台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七台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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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七台河交警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编 辑:毛宇澍
审 核:滕海霞
监 审:石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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