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8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将在辖区部分高速公路路段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14处,11月4日起启用。
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抓拍交通违法类别
(一)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行为抓拍点位5处:
1.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G1001)25公里700米(群力至瓦盆窑方向)
2.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G1001)26公里(群力至松北方向)
3.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G1001)36公里550米(群力至哈肇方向)
4.哈尔滨绕城高速(G1001)天恒山隧道(天恒山至五星方向出隧道口)
5.京哈高速公路(G1)1189公里950米(长春至哈尔滨方向)
(二)高速公路固定点位超速行驶违法行为抓拍点位1处:
1.京哈高速公路(G1)1144公里960米(哈尔滨至长春方向)
(三)高速公路区间测速超速行驶违法行为抓拍点位8处:
1.京哈高速公路(G1)1198公里937米至1192公里939米(哈尔滨至长春方向)
2.京哈高速公路(G1)1192公里939米至1175公里954米(哈尔滨至长春方向)
3.京哈高速公路(G1)1175公里954米至1145公里007米(哈尔滨至长春方向)
4.京哈高速公路(G1)1139公里100米至1170公里910米(长春至哈尔滨方向)
5.京哈高速公路(G1)1170公里910米至1187公里853米(长春至哈尔滨方向)
6.京哈高速公路(G1)1187公里853米至1192公里939米(长春至哈尔滨方向)
7.京哈高速公路(G1)1192公里939米至1206公里576米(长春至哈尔滨方向)
8.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G1001)25公里994米至36公里280米(群力至松北方向)
来源:冰城+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