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辉区0-6周岁学龄前儿童
城乡居民医保资助参保政策
为持续优化生育养育支持环境,更好地保障辖区学龄前儿童基本医疗权益,全面提升辖区学龄前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爱辉区落实医保资助惠民政策,对符合条件的0-6周岁学龄前儿童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资助。现将核心政策、办理流程、退费须知等内容公示如下。
一、政策适用对象
具有黑龙江省户籍、年龄0-6周岁(含出生当年,按自然年度核算),正常参加爱辉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龄前儿童。
二、分年龄段资助政策标准
(一)2026年1月1日0时后出生的0-3周岁新生儿,严格执行省级《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生儿基本医保资助参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医保发〔2026〕9号)资助参保政策,新生儿无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
(二)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工作启动后,具有黑龙江户籍、符合年龄条件,正常参加爱辉区城乡居民医保的学龄前儿童,严格执行区级《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0-6周岁学龄前儿童基本医保资助参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爱区政发〔2026〕30号)资助参保政策,学龄前儿童无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
若两项资助政策执行时间出现重叠,优先执行省级新生儿资助政策。
三、参保登记办理指南
(一)办理主体。由儿童监护人代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办理时限。新生儿需在出生90天内完成参保登记,登记成功后,孩子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实现出生即享保障。
(三)所需材料。1.儿童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监护人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监护人与孩子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同时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四)办理地址。爱辉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医保窗口(魁星路383号)。咨询电话:0456-8281725。
四、医保待遇执行标准
医保报销比例、报销范围、待遇等待期、异地就医等医保待遇均严格按照黑龙江省、黑河市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政策执行。
五、已缴费退费办理须知
针对符合省级资助参保政策,已缴纳2026年度、2027年度参保费用的新生儿;符合区级政策,已缴纳2027年度参保费用的学龄前儿童,请到爱辉区医保局办理退费。
办理退费需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2. 加盖公章的缴费完税证明原件;
3. 第一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第一监护人名下银行卡复印件(用于接收退费)。

来源 | 爱辉医保
责编 | 吴 岩 徐宏伟
校对 | 王 涵 关 欣
审核 | 韩雪松 肖 爽
监制 | 佟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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