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优化市容市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针对部分商户门前乱堆乱放、占道摆货、私占车位等违规行为,现开展集中整治,现就限期整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改内容
1. 规范商品展示。门前 2 米范围内划定为商品展示区,超出范围则不可摆放,且仅可展示本店经营商品,不得堆放生活用品及其他与经营无关的物品;
2. 严禁落地牌匾。门前不得摆放落地式广告牌匾、移动灯箱及各类占道招牌;
3. 恢复车位功能。自行移除雪糕筒、地锁、凳椅等私占公共停车位物品,恢复停车位公共使用功能;
4. 限期移走 “僵尸车”。逾期未移走的,由交警大队及城管部门依法予以拖移。
二、整改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各商户须自行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区城管局将依法强制清理,清运全部违规堆放物品。对阻挠执法、拒不配合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会战街道办事处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