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高薪得想着担重责
黑龙江
黑龙江 > 资讯 > 正文

拿高薪得想着担重责

图片

10月9日晚间,双汇发展的一纸公告震动了整个食品行业。因黑龙江望奎双汇“猪后鞧肉”林可霉素残留超标,公司及子公司、相关高管接连收到来自望奎县、漯河市三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机构与个人累计罚款超过1.2亿元。

然而,真正让人震动的不是罚款总额,而是处罚名单中少见地出现了公司高管个人名字。董事长万宏伟个人被罚3764.62万元,总裁马相杰被罚566.10万元,副总裁乔海莉被罚646.94万元,总工程师王玉芬被罚658.62万元,四名高管合计被罚约5636万元。这与我们印象中罚单:处罚公司机构,公司出来道歉声明的非常不同。

当罚款只落在公司头上时,高管层的“痛感”是间接的、可分摊的。而当罚款直接指向个人腰包,且数额高达数千万元时,食品安全就不再是“公司的事”,而首先是“自己的事”。

这一处罚的直接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确立的“处罚到人”制度。该条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或“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情形的,除对企业处罚外,还要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万宏伟被罚3764.62万元,意味着处罚力度不小。一个清晰的信号正在释放:食品安全“处罚到人”的制度,已经从纸面走进了现实。

双汇不是街边小店路边摊。一家市值八百余亿的肉制品巨头,本应拥有完备的标准体系、严格的执行流程、专业的品控团队。然而,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四项违法事实,却让人看到头部企业背后混乱的管理图景:未制定“生猪静养期”巡检标准,是制度建设的缺失;未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是组织保障的失位;未严格执行产品抽检和检测管理规范,是监督机制的失效。这些问题的共同特征在于,它们不是某个养殖户的“黑心肠”或“钻空子”,而是发生在管理制度层面的系统性疏漏。作为董事长,万宏伟对这些管理缺陷负有最高领导责任。“不知情”不再是免责的理由。

一个消费者在生鲜市场选购时,货比三家,挂着“双汇”字样的招牌,总会让人对大企业的产品更放心,因而多一分信任,即使为此要多付溢价费用,也心甘情愿。而那些有药品残留的肉品,最后被端上餐桌,食用它的恰恰是那些更重视健康和食品安全的消费者,这成了莫大讽刺。最后双汇此次公告中也提到了辜负了消费者的信任,消费者信任“双汇”品牌,就是信任品牌背后这些具体的管理者对企业的管理能力和责任心。

高管领取高薪,不是因为位高权重,而是因为需要管理者对自己的位置对自己的行业有敬畏之心,对企业,对消费者,对股东负有重大责任,不能做只要人前显贵,不做人后操心的甩手掌柜——尸位素餐的时代,正在结束。当一家肉制品巨头的“一把手”因为食品安全问题被处以数千万级别的个人罚款,这意味着:食品安全责任必须落实到具体的人头上。只有让管理者感受到切实的“痛感”,才能真正把管理品质,尤其是食品安全,作为企业的头等大事。

审核/刘闯

主编/李佳孺 编辑/李嘉怡

来源:北斗融媒客户端 东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