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房产经纪新规落地:中介禁止代收契税、不得强制统一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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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房产经纪新规落地:中介禁止代收契税、不得强制统一中介费

近日,市住建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信息公示和经纪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哈住建规〔2026〕4号)。在原有监管政策基础上优化完善多项细则,即日起,全市房产经纪行业多项监管举措转为常态化落地实施。

据了解,房产经纪规范文件实施两年来,全市经纪机构合规经营意识显著提升,房产交易纠纷稳步下降,行业综合治理成效明显。本次新规依据省级相关规定及《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管理条例》,结合当前行业发展实际修订出台,从信息公示、服务收费、代办业务、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宣传监管等多个维度细化标准、压实责任。

细化线上线下公示标准,压实平台监管责任

新规明确,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须严格落实“三栏一提示”标准化信息公示要求,统一公示内容、公示样板,规范品牌及商标使用行为,厘清品牌授权方与实际使用方的权利义务边界。

针对房产网络交易平台,严格落实“谁运营、谁负责”原则,要求平台对入驻经纪机构、从业人员资质及存量房房源信息严格核验,规范房源展示页面公示内容,从源头杜绝虚假房源、违规宣传问题,压实互联网平台主体监管责任。

规范经纪收费与代办行为,杜绝乱收费、高收费

新规将房产经纪服务明确划分为基本服务与延伸服务,要求经纪机构促成房产交易时,统一使用规范合同范本,按规定办理网签备案。

在收费管理方面,经纪服务费由交易双方结合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市场行情协商确定。政策鼓励推行高价低费率分档定价模式,引导买卖双方合理分担服务费用,推动行业收费更加透明亲民。同时,全市经纪服务全面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机构必须逐项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前出具详细收费清单,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各方留存备查。

新规严禁行业垄断涨价,明确具备市场支配地位的大型经纪机构,不得滥用优势地位收取不合理高价服务费;各类房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强制入驻机构统一收费、不得干预机构自主定价。

针对群众关注的新房代办业务,新规划定明确红线:房产经纪机构受房企委托代办不动产登记,严禁代为收取、代缴购房契税,严禁向购房者收取任何代办费用,相关代办服务费用统一由委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切实为购房者减负。

严管个人信息与网络宣传,整治恶意流量炒作

新规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严禁非法收集、使用、泄露、买卖客户个人信息。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将强化行业自律管理,组织机构签署个人信息保护承诺书,常态化开展合规培训,筑牢客户信息安全防线。

同时,新规收紧从业人员网络宣传监管,要求机构严格审核员工在抖音、快手、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的房产宣传内容,全面规范房产自媒体宣传行为。坚决整治发布虚假信息、博取流量、恶意唱空楼市、误导市场预期等违规行为,对违规人员及时制止整改,情节严重的上报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下一步,各区、县(市)住建部门将加大日常巡查执法力度,常态化排查整治房产经纪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引导企业合规经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持续净化房地产经纪市场环境,促进全市房产交易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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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述波

编辑/初审:陆婧瑶

复审:董景峰 终审:程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