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鸭山市的常女士想给父母买一辆电动车代步,今年3月,在浏览淘宝商城时,发现一家名为“实运新能源电动车工厂”的商家,其中有一款电动四轮车,常女士非常喜欢,于是她花费7000余元,下单购买了这款电动车。
4月29日电动车送到了,因为当时常女士的母亲生病住院,常女士也一直在陪护,到货的电动车放在院里一直没有使用。
5月12日凌晨,一场意外发生了。
双鸭山市民 常女士:5月12日下午的时候,听邻居说才知道,车在我妈妈这个楼下小区内就自燃了。 5月12日早上3点多着的,然后邻居也是报警了。报警了就是消防车也来了,把那个火扑灭了。然后交警队也来了,把这车拖走了。
事后,经认定,起火原因是电动车电池起火。
双鸭山市民 常女士:一天没开,这个车就自燃了,质量问题太大了,幸亏我们是没有开,这质量问题,所以说这个车高低我们就说啥也不能要,我们就要,要全额退款。
车一天没开,就自燃了,这样的问题车,常女士再也不敢使用了,于是她要求退货退款,没想到这一要求,却遭到商家的拒绝。
双鸭山市民 常女士:商家找那个电池厂家,电池厂家呢也跟我们微信联系,就也承认了这个电池是他们厂家这电池有问题,他说我们承担,把这电池我给你换最好的就可以了。但是我们不同意,因为这个车,一个是它着了,另外这种质量我们也不放心。我们说啥也不同意,就找商家说,我们不同意换电池就得全额退款。我这车说啥也不要了,但是商家不同意。
由于双方协商未果,常女士只好找到淘宝商城,希望平台介入处理这起纠纷。
双鸭山市民 常女士:淘宝商城呢,给我们的答复说的呢,找商家协商了,商家呢,也不同意退。商家在这个淘宝商城上就押了 1000 块钱的押金,说已经把那 1000 块钱押金冻结了。淘宝商城给我们 1000块钱,把这 1000 块钱这个押金退给我们,然后后续那些钱呢,再帮着我们要,要到手之后再给我们。但是我不同意,那什么时候能要到手啊?商家不拿这钱,淘宝商城就得承担,承担这份责任,我之前还挺认可淘宝商城,我都在淘宝商城买东西,结果淘宝商城出现问题了,他还不承担责任。
随后,常女士又向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投诉,最终处理结果是只能退还1000元。电动车自燃被交警部门拖走了,如今常女士车没了,钱没了,一次普通的购物,7000多元打了水漂。
9月21日,极光新闻记者联系了淘宝商城官方客服,反映这一情况。
淘宝客服电话:我们做相关记录,后续我们会联系消费者去处理这个事情,后边您想了解什么情况,可以问消费者。
随后记者联系了常女士,常女士说淘宝客服的态度依然是联系商家,协商退款,但是无法保证商家能够全额退款,淘宝商城也无法先行垫付,目前已启动商城流程,等待结果。
法律人士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时规定:商品存在缺陷、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退货、退款并赔偿损失;消费者主张解除合同、退还全款具有法律依据。

来源:极光新闻
编辑:韩 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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