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1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黑龙江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局长李胜宏回答了记者提出的“哈尔滨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安排与定位,以及群众能享受到的服务内容”这一问题。

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胜宏
李胜宏介绍称,为推动解决“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社会难题,哈尔滨市在制度安排上,可以用“四个明确”来概括。
明确“保障人群、何时能保”,结合实际需求,哈尔滨市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长护险先行覆盖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及按单位职工费率参保等灵活就业人员,并适时向未就业人群扩展。
明确“花多少钱、报销多少”,哈尔滨市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待遇确定机制,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1.5万元左右。
明确“在哪享受、谁能服务”,服务方式包括机构护理、居家护理、社区护理三种场景;定点机构实行协议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护理服务
明确“怎么申请、如何监管”,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建设长护险模块,实现参保缴费、评估申请、服务工单、费用结算、待遇查询等全流程线上办理;经办大厅和基层服务网点同步设窗口。
经评估认定为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失能人员,能享受的是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按项目提供的36项基础性长期护理服务。这些服务主要解决失能人员日常最紧迫、最现实的照护问题,这36项服务分为两大类:
生活照护服务,共20项,涵盖八个方面。具体包括帮助失能人员进食饮水、清洁身体、更换衣物、处理大小便,也包括定时翻身、预防压疮、进行关节活动和功能维护、监测体温脉搏血压,以及必要的安全防护等。
医疗护理服务,共16项,涵盖四个方面。主要包括一般检查护理、基础护理、专项护理和康复服务。
需要说明的是,具体享受哪些项目是经过失能等级评估后,由定点评估机构根据评估结论和参保人员实际需求,提出个性化的服务计划建议,按项目提供服务、按标准结算费用。下一步,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将公布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名单,方便参保人员了解、查询和选择,确保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能够及时、规范地享受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