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哈尔滨市2026-2027采暖期停热申报9月30日截止,这几类情形不予受理

注意!哈尔滨市2026-2027采暖期停热申报9月30日截止,这几类情形不予受理

为了方便市民办理停热手续,各大热企陆续发布停热申请办理提示。根据省市供热相关规定要求,2026-2027采暖期新申报停热的截止日期为9月30日,想要办理停热的市民要抓紧时间申报缴费。

停热业务分为新申请用户和老用户续办两类。

华电能源哈三电厂热力公司发布的办理停热提示中提出,新申请停热用户需提供产权证明(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售方、地块、地址、签字盖章复印共4页;或拆迁“安置房屋进户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办的,还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停热代办委托书。初审通过的用户,9月25日前未缴纳30%停热基础费,视为自动放弃停热申请,需要缴纳全额热费。

上一采暖期已经办理过停热的老用户,不用到现场跑手续,9月25日前缴纳30%停热基础费,即可自动延续停热,可通过哈三热力公众号线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停热。对于不再办理停热业务需要恢复供热的用户,必须在9月25日前办理开栓手续,填写开栓单,缴纳100%全额热费。

据龙唐供热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之前办理过停热的老用户继续报停,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或者收费大厅缴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除用户主动申请恢复供热外,后续年度默认为报停状态,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基础费即可,不用重复提交申请。

以下六种情况,不予受理停热申请:

1、非分户供热用户;

2、分户供热用户立厅管道在用户室内,不具备停止用热条件;

3、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保修期两个供热期);

4、房屋位于顶层、底层等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5、复式建筑房屋等同一房屋内有互为联通的多层房屋要求分层或局部停热的;

6、上一供热期办理停热后,造成相邻用户室温持续低于法定最低温度。

来源: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