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6黑0112执恢52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迟海山与被执行人石艳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石艳林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特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悬赏内容及条件
提供被执行人石艳林下落或本院尚未掌握的石艳林可供执行财产及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
二、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石艳林,男,汉族,1980年11月27日出生,户籍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永和乡利富田家屯。住所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宾西镇荣兴小区A栋16单元601室。
三、执行标的及悬赏金计算方式
执行标的:人民币100万元。
悬赏金计算方式:提供被执行人石艳林下落线索,我院根据线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石艳林,采取拘留措施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提供被执行人石艳林财产线索,致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按照实际履行标的金额的10%予以奖励。
四、领取条件及相关声明
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下落或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身份信息、下落线索、财产线索等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本院将按先后顺序登记。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及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提供下落或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本院将按悬赏公告发放悬赏金。
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下落线索的人员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五、悬赏有效期
公告之日起一年(自2026年8月12日到2027年8月11日止,或该截止日期前案件全部执行完毕,悬赏即告终结)。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法官
联系电话:0451-51090058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上京大道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特此公告。
二O二六年八月十二日
来源: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