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海峡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协会会员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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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海峡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协会会员招募公告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持续深化黑龙江省与台湾地区经贸、文化、青年等各领域交流与合作,搭建龙台民间交流合作平台,凝聚促进两岸融合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社会力量,本协会现面向社会公开吸纳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会宗旨

本协会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高举爱国、统一的旗帜,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以推动两岸民间深度交流、增进两岸同胞亲情福祉、维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促进两岸融合发展、助力祖国完全统一为根本宗旨;依法依规开展两岸参访研学、经贸对接、文化交流、青年互动、政策宣讲、权益协调等服务活动,搭建黑龙江省与台湾地区民间互信互通桥梁,为完成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贡献。

二、会员类别

本次招募分为单位会员、个人会员两类。

1.单位会员:两岸合法登记企业、商会、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文化机构、公益组织、基层交流团体等;

2.个人会员:各界专家学者、企业家、文艺工作者、基层工作者、青年代表;长期致力于两岸民间交流的社会贤达等。

三、入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一个中国原则,认同本协会章程,自觉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坚决反对“台独”分裂行径;

2.自愿加入本协会,愿意主动参与两岸交流相关工作;

3.遵纪守法,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失信、违法记录;

4.热心两岸融合事业,愿意为两岸同胞交流合作提供支持与服务。

(二)单位会员要求

1.机构合法注册存续,经营、业务范围与两岸经贸、文化、教育、农业、文旅、青年等交流领域相关;

2.具备开展两岸交流活动的基础条件,能够配合协会组织开展两岸经济、文化等各项交流活动;

3.自愿履行单位会员义务,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三)个人会员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经贸、文化、教育、农业、文旅、青年等相关领域具备一定专业基础或行业影响力;

3.有两岸交流实践经历、台胞联络资源者优先吸纳。

四、会员权利

1.享有协会会员大会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可参与协会监事、理事、常务理事推选;

2.优先参加协会主办的论坛、参访团、研学营、经贸洽谈、文创展会、政策培训等全部交流活动;

3.优先获取两岸产业政策、投资资讯、涉台法律服务等咨询服务;

4.享受协会搭建的两岸资源对接平台,优先对接台湾同业机构、合作伙伴、专家资源;

5.会员在参与两岸交流交往中遇到纠纷、困难时,可申请协会协助保障其合法权益;

6.会员对协会年度工作、活动策划、经费使用享有批评、建议与监督权利;

7.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协会章程,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

2.自觉维护协会形象与两岸同胞共同利益,不发表、不传播分裂国家言论;

3.积极配合协会开展两岸交流宣传、活动组织、基层联络等工作,主动分享两岸资源;

4.按协会规定统一标准按时足额缴纳年度会费;

5.及时向协会反馈两岸同胞诉求、行业动态、交流合作线索,配合报送相关资料;

6.妥善保管会员证件,不得转借、冒用,会员信息变更需及时报备协会综合办公室。

六、入会办理流程

1.材料申领:通过官方账号下载《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2.材料提交

单位会员:申请表(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书复印件、机构简介、指定会员代表身份证;

个人会员: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个人简介;

3.资格初审:综合办公室对提交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5个工作日反馈初审结果;

4.理事会审批:初审通过后提交协会理事会集中审议,统一评审;

5.入会公示:审批通过名单在协会官方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即为正式会员;

6.发证建档:缴纳当年会费后,协会发放会员证书、建立会员档案,纳入会员联络服务体系。

七、会费标准

1.普通单位会员每年2000元,理事单位每年3000元;

2.普通个人会员每年200元,担任理事、监事的个人会员每年300元;

3.在校两岸交流青年志愿者、公益类小微机构可申请会费减免,由理事会审定。

八、提交与联系方式

1.线上报送

入会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协会综合办公室邮箱:HLJSTB101@163.com。

2.线下递交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27号黑龙江省海峡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协会;

邮政编码:150001。

3.受理时限

本次会员招募长期开放,全年均可提交入会申请;每月25日集中受理一批理事会评审材料。

九、其他说明

1.会员资格长期有效,期满前1个月可申请续会;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2.会员若存在损害国家利益、分裂言论、严重违反协会章程行为,经理事会表决予以除名,收回会员证;

3.协会所有会员信息严格保密,仅用于会务联络、两岸交流工作,不对外泄露;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省海峡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协会理事会所有。

黑龙江省海峡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协会

2026年8月6日

黑龙江省海峡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协会单位会员登记表.docx

黑龙江省海峡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协会个人会员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