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8月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黑龙江省构建医养结合服务体系”专题新闻发布会上,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岳海为就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和适老医疗服务收费等社会关切问题作出详细回应。他表示,长期护理保险被称为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社会保险之后的“第六险”,黑龙江省已从试点探索转向全面建制。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岳海为
十年试点打基础,6520名重度失能群众受益
岳海为介绍,党中央、国务院基于对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的深刻判断,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作出系列部署。2017年,齐齐哈尔市作为我省唯一、全国15个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先行探索,10年试点已累计让6520名重度失能群众感受到政策的温度。
中办国办《意见》以及国家实施方案印发后,在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统筹部署下,在国家医疗保障局有力指导下,黑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把“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纳入重要民生任务。目前全省推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各项前置筹备工作已经就绪。
岳海为从四个方面介绍了工作进展:省级政策体系已经搭建——《黑龙江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已获国家层面批复,即将正式印发,同步配套出台了护理服务机构、失能等级评估机构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以及省级经办规程、协议管理等制度,形成了省级层面“1+N”完整政策框架。全域建制路径明确——到2028年各统筹区分步实施、逐步实现制度全覆盖,今年年底前哈尔滨、牡丹江完成建制准备,试点城市齐齐哈尔推动参保扩面,省本级纳入属地哈尔滨市经办管理。基础工作逐步夯实——已组织各统筹区完成6类参保人群及重度失能人员等数量摸底,完成20年中长期基金测算,为制度运行提供数据支撑。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全省已围绕经办规程、失能评估、护理服务等开展了专题培训,组织四次长期照护师全国统一考试,381人通过考试,填补了专业服务力量空白。
三个方向助推医养结合发展
岳海为表示,结合省级实施方案,黑龙江省将在三个方面发力助推医养结合发展:一是实施定点准入,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按规定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协议管理。二是打通服务链条,推动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三类服务有序衔接。三是强化政策协同,用长护险需求牵引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扩容,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现实社会难题。
“互联网+”复诊、上门服务、家庭病床收费清晰透明
针对网友关于互联网远程问诊和上门医疗服务如何收费的提问,岳海为逐一解答。“互联网+”复诊诊查费:适用于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后续诊疗,服务内容涵盖在线问诊、诊断、制定诊疗方案或提出下一步诊疗建议,必要时在线开具处方。在哈中省直医疗机构三级到一级收费分别为8元、6元、4元,不区分医师级别。上门服务费:按“上门服务费+医疗服务价格”模式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报医保部门备案公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已包含上门事项的不得重复收取。家庭病床建床费:面向失能、高龄等行动不便、就医确有困难的患者,在哈中省直医疗机构,建床费定价每次10元,建床全过程只收一次。此外,免陪照护、安宁疗护、人工智能辅助康复等一大批适老型项目已陆续设立。
岳海为表示,下一步将总结经验,稳步扩大服务覆盖面,让更多老年患者享受到规范、可及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