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积极推进“人工智能+”行动,结合我省产业基础和发展实际,日前,黑龙江省印发《黑龙江省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聚焦增强科技创新支撑、加大关键要素供给、深化人工智能推广应用、培育产业发展生态4方面提出16条措施。
在增强科技创新支撑方面
·推动人工智能关键技术攻关
·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建设
·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在加大关键要素供给方面
·支持算力普惠应用
·支持高质量数据开放供给
·支持大模型研发应用
在深化人工智能推广应用方面
·培育高价值应用场景
·推广新一代智能终端与智能体
·扩大智能终端消费
·举办创新应用活动
在培育产业发展生态方面
·培育壮大优质企业
·推动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强化人才引育
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实施期间如遇国家和本省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符合本政策措施扶持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同时符合省其他领域有关政策扶持条件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除外。
来源:黑龙江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