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哈尔滨供暖开始时间确定!

2025哈尔滨供暖开始时间确定!

秋分至,天渐凉

大家今年的供暖费都交过了嘛?

日前小编给大家整理了

哈尔滨供暖缴费最新消息(一)

哈尔滨供暖缴费最新消息(二)

哈尔滨供暖缴费优惠活动来了

有很多朋友在评论区询问

今年什么时候开始供暖?

小编给大家找来了最新消息

赶快来看看吧!

2025哈尔滨供暖开始时间确定

图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根据哈市2025至2026年度城市供热动员大会部署,明确全市各供热单位须于10月10日启动系统热态试运行10月20日正式开栓供热,以保障市民温暖过冬。

同时,各家热企须向用户公开24小时服务报修电话和监督电话。针对热企延期供热、提前停热、抽条供热、质量不达标和私自窃热等违法违规行为,哈尔滨市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什么是热态试运行

热态试运行是热水从热源厂到换热站进行热量交换再到用户家中,是一个较为复杂且需要时间的转换过程。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通过调试检查管网、热站设备运转情况,进一步消缺;二是提前预热管网和设备,逐步将其调整到最佳状态,确保持续稳定供热。热态调试期间,会出现室内温度波动情况,属正常现象。

哈尔滨供暖时间规定

根据《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第二十五条:

本市规划区内供热起止时间为:当年10月20日至次年4月20日

县(市)供热起止时间由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后公布。

未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热源单位、供热单位不得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

供暖温度规定

在供热期内,居民用户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得低于20℃,其他部位室温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市、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示相关设计规范标准。

居民用户室温检测方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非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及其检测方法,由供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摄图网_331417590

信息来源: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4529/202009/c01_87866.shtml

此外

还没办理停热的小伙伴

抓紧时间啦

哈尔滨东方热电有限公司

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和哈尔滨市《关于进一步明确停热办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2025-2026年度采暖期申报停热截止日期为9月30日,欲办理停热的热用户需抓紧时间进行申报和缴费。

一、热用户延续停热无需到现场办理

1、按照哈尔滨市住建局下发的《通知》要求,今年办理停热业务分为新申请用户和老用户续办两类。其中,新办理停热业务的热用户需准备提交的材料包括:房主本人产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办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产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提供《停热代办委托书》。

2、对于上一采暖期办理过停热业务的用户,不用到热力公司办理手续,9月30日之前缴纳30%停热基础运行费(可先行联系我公司收费电话81376111,然后在哈尔滨东方热电有限公司公众号线上缴费),视为自动延续停热,过期未缴纳视为放弃停热。

二、冷山、顶层等六种情形不予受理停热

根据《通知》,不予受理停热申请情形包括:

1、非分户供热用户;

2、分户供热用户立厅管道在用户室内等不具备停止用热条件的;

3、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供热设施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用户在供热期内进户入住的,本供热期计算在办理停热条件的供热设施保修期内);

4、房屋位于冷山、顶层、底层等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5、复式建筑房屋等同一房屋内有互为连通的多层房屋要求分层或局部停热的;

6、上一供热期用户办理停热后,造成相邻用户室内温度持续低于法定最低温度的。

哈尔滨东方热电有限公司供热收费大厅

地址:香坊区恒鑫路恒大时代广场一期正门右侧50米

办理时间:8:30-16:00(周六、周日正常办公)

咨询电话:81376111、81376222、81373222、

投诉电话:81376333

哈三热力公司

尊敬的热用户,至9月26日,哈三热力为2025-2026采暖期不在哈居住的辖区内热用户集中办理停热业务。

一、新停热业务办理时间

上午 8:15-11:10;下午 13:00-15:00(集中办理截至9月26日)。

办理地点:呼兰大道377号哈三热力公司办公楼大厅(可乘坐207、211、222、230、553公交车在利民东二大街站下车中石油加油站西侧旁),用户自备复印件。

二、停热业务办理须知

(一)新办理停热业务需准备提交的材料:

1.房主本人办理:

(1)产权证明(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售方、地块、地址、签字盖章复印共4页;或拆迁“安置房屋进户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

(2)房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委托代办人办理:

(1)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房主身份证原件(人在外地提供照片)和复印件。

(3)产权证明(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售方、地块、地址、签字盖章复印共4页;或拆迁“安置房屋进户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

(4)提供《停热代办委托书》(格式见通知后附件)。

(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在办公楼大厅填写“采暖季临时停热协议书”、“城市居民供用热合同”;

第二步:前往105室进行停热初审后,填写“停热审批表”建立停热文档;

第三步:持停热文档含“采暖季临时停热协议书”、“城市居民供用热合同”、“停热审批表”到收费大厅办停热,交热费总额的30%管网运行基础费(即停热费),完成办理。

注意:①热力公司需要在办理后10日内进行复审,对于不符合停热条件的,会电话通知用户取消停热业务办理,须在12月31日前补足全额热费。②审核通过的用户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有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时请配合完成停热操作,只有完成停热缴费及现场停热操作后方视为用户申请办理停热业务完成。(任何封堵、遮挡、锁闭、不配合等等原因,最终导致停热操作无法完成的,用户需补足全额热费)。

(三)其他注意事项:①仅通过初审的用户(第一、二步),如在9月26日前未缴纳30%停热基础费(第三步的停热文档未上交),视为用户自动放弃申请停热办理,需缴纳全额热费。②用户自备复印件。

三、上一采暖期(往期)办理过停热业务的用户如何延续或恢复

1.延续停热:不用到热力公司办理手续,9月26日之前缴纳30%停热费(可直接在公众号线上缴费),视为自动延续停热,过期未缴纳视为放弃停热并自行办理开栓手续,造成热损失自行承担。

2.恢复供热:若不再办理停热业务需要恢复供热的用户,必须在9月26日前办理开栓手续,填写开栓单,缴纳100%全额热费。

四、温馨提示

请合理安排办理时间,避免人员密集耽误您的宝贵时间(9月中下旬办理业务用户较多)。

五、下列情形不予办理停热业务:

根据《哈尔滨市供热管理条例》和住建部门相关文件要求,下列情形不予办理停热业务:

<1>未分户供热用户;

<2>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分户改造的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供热设施保修期2年);

<3>首层(底层)、顶层、冷山等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运行安全的用户不予办理停热;

<4>复式建筑房屋等同一房屋内有互为联通的多层房屋要求分层或局部挺热的。

<5>前供暖期热用户办理停热后,造成相邻用户室内温度持续低于法定最低温度的。

如有疑问请拨打24小时免费服务热线4000100022,衷心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特此通知。

哈热供热

2025-2026年度停止用热业务已经开始办理啦。下面是此项业务办理须知。

一、上一年度办理停止用热用户须知

1. 继续办理停止用热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按上年协议约定缴纳供热设施基础运行费。

2.逾期未缴纳供热设施基础运行费,也未申请恢复用热的,视同继续办理停止用热,并且自逾期之日起产生违约金。

二、初次申请停热用户需持以下证明材料办理

1.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承租证原件,新购住房未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

2.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身份证明原件;

3.不是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三、相关规定

《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三十三条

实行分户供热的用户申请停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供热单位应于接到申请后10日内形成书面答复意见。对不同意停止供热的,应当说明理由。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单位交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的收取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停止用热:

(一) 非分户供热用户;

(二) 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

(三) 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其他情形。用户停止用热,造成相邻用户室内温度持续低于本条例规定的最低温度的,供热单位应当恢复供热。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四、热费缴纳方法

1、首次办理停热业务的用户,在确认具备办理条件后,需前往营业厅缴费。

2、连续办理用户通过“哈热供热”微信公众号即可完成线上缴费。

五、特别提醒

1.符合条件的用户在办理停止供热申请前,应结清热费用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未在规定时限(即日起至9月30日)内办理停热手续,逾期我公司将不再受理停止供热申请,所有未提交申请及不符合停热办理条件的用户将被视为正常开栓用热。

六、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1、香坊区三大动力路95号

咨询电话:82132178(电机厂营业厅)

2、香坊区珠江路016号

咨询电话:53938736(珠江路营业厅)

3、香坊区三大动力路263号

咨询电话:53938726(锅炉厂营业厅)

4、办理时间:

工作日8:00-11:00 13:00-15:30

5、供热服务热线:82792111

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哈尔滨发布 各供热公司 摄图网 本地宝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