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佳木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将在辖区部分道路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7处,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新增交通技术设备将于2025年9月30日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新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妨碍安全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抓拍设备7处:
1、光复路与杏林路路口
2、鹤大公路与红旗街路口
3、桥南路与中山街路口
4、友谊路与红旗街环形路口(友谊环岛)
5、长安桥上(红旗街-劳卫巷)
6、中华路(佳木斯市第二中学 西侧)
7、中华路(佳木斯市永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西侧)
二、新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抓拍设备1处:
1、光华街(中华路-红霞路)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佳木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9月18日
来源:佳木斯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