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发布旅游市场导游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哈尔滨市发布旅游市场导游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4月以来,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深入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导游违法违纪问题,经分类梳理,现发布导游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旨在警示教育旅游经营者和从业者举一反三,守法经营,全面提升旅游市场服务水平;同时引导游客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理性消费、理性维权,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案例一:导游韩某无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案。

2025年2月,根据游客举报线索调查,哈尔滨某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出境旅游行程中,韩某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韩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导游贾某进行导游活动向游客兜售物品案。

2025年2月,根据游客举报线索调查,导游贾某受黑龙江省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在途中向游客兜售人参等特产并获利。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贾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获取购物场所相关经营者以回扣、佣金、人头费或者奖励费等名义给予的不正当利益案。

2025年2月,根据相关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哈尔滨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导游翟某,其银行卡收受某民贸体验馆负责人以购物返点名义的汇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和《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对导游翟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1,157元,罚款20,000元,并暂扣导游证三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导游李某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案。

2024年12月,根据游客举报线索调查,哈尔滨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导游李某在执业过程中,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对导游李某作出罚款3000元,并暂扣导游证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哈尔滨市将持续加大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力度,全力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对涉嫌触犯非法经营、强迫交易、诈骗等刑法罪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导游违法违规线索。

来源:哈尔滨市旅游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