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至8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云凌率队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实地走访了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和平房经济片区有关部门、企业、社区,重点检查哈尔滨新区在规划和土地利用、产业促进、生态宜居、开放合作、政务服务、人才服务、法治保障等方面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详细了解《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并召开执法检查工作汇报会议,听取省政府、哈尔滨市政府、哈尔滨新区管委会、哈尔滨新区平房经济片区等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汇报。
聂云凌指出,省、市政府、哈尔滨新区各片区高度重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创新管理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探索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的新路子,助力打造向北开放新高地,推动新区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较好地实现了“三区一极”的战略目标。
聂云凌强调,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贯彻落实省委部署要求,紧扣《条例》规定,增强开放动力,激发创新活力,为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新一轮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探索道路、积累经验、提供示范。哈尔滨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执法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切实担负起《条例》实施的主体责任,加强协作配合,持续跟踪问效,做到有检查、有反馈、有督导、有落实,合力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向纵深推进。要站在事关黑龙江振兴发展全局的高度,提出务实举措,更好发挥《条例》对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法制保障作用,以新区建设能力提升助推全省经济发展,为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贡献力量。
本次执法检查的总体情况将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请8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来源:法治山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