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龙江森工集团等6家单位成功签署林业碳汇修复机制协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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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龙江森工集团等6家单位成功签署林业碳汇修复机制协作框架协议

5月9日上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等六家单位,共同签署了林业碳汇修复机制协作框架协议,旨在促进森林生态价值转化,提升林产品生态供给能力,不断完善涉林生态修复机制,有效推动龙江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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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森工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齐丰代表集团出席签约仪式。

本次协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精神,牢固树立“增绿就是增优势、护林就是护财富”理念,坚持“生态保护优先”“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共同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系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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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框架协议明确了具体协作内容,包括基地共享、行政执法和司法案件林业碳汇修复机制的适用、信息共享、队伍共建以及协同宣传等方面,完善林业碳汇修复机制,提高其在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中的应用效果,不断为黑龙江省的生态环境保护注入新动力。

记者:杨红钰 战鹏宇

来源:龙江森工集团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