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向前,我们向上,初心如磐。
关键在党,不负人民,奋楫笃行。
2023年,是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以忠诚推进法治,以担当开创新局,时间不可谓不紧!任务不可谓不重!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部署,紧扣全省振兴发展大局,依法履职尽责,圆满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年度“一要点三计划”目标和省委交办任务,实现了良好开局,为加快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作出了人大新贡献。
忠诚,最宝贵的政治品格
万山磅礴必有主峰,龙衮九章但挈一领。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2023年,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将“忠诚”二字镌刻在依法履职的丰碑上,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自觉把党的领导全面地、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始终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2023年9月6日至8日,带着对黑龙江人民的深厚感情,满怀对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的希冀,习近平总书记再赴这片他“看不够”的黑土地,一路深切关怀,一路殷殷嘱托,让3100万龙江儿女备受鼓舞。
“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科学周密部署,全覆盖传达学习落实: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永康带头作专题党课,党组成员深入分管联系部门辅导宣讲,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召开机关各级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机关干部大会、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研讨交流会等进行传达学习、深入研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举办多层次专题读书班,在门户网站和“黑龙江人大”微信公众号开辟学习宣传专栏;举办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和省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组织专题学习;广泛运用代表家(站)平台,组织引导五级人大代表深入群众开展宣讲;紧密结合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和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梳理形成76项具体任务,建立清单台账,运用“四个体系”闭环工作机制落实推进……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旗帜,是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根本指针,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省人大常委会自觉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第一议题、集体学习第一主题、各级人大代表培训第一主课,2023年共开展党组集体学习2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10次;举办常委会专题讲座6次,邀请王伟光、李飞、徐显明等知名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积极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交流会,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在主题教育学习中,省人大常委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永康直接“挂帅”,担任机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先后召开专题会议6次,逐一听取机关党组和专门委员会分党组主题教育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第一时间传达、第一议题安排、一把手带头落实;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成员带头领学促学,讲授专题党课;举办机关党组和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主题教育读书班;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推动理论学习向基层党员延伸,2023年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开展学习77次,覆盖党员1435人次;聚焦龙江高质量振兴发展,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报告,其中4篇在省委评比中获奖;确定攻坚克难项目7个,成立攻坚专班,着力破解阻碍龙江振兴发展的难点堵点卡点问题;梳理民生问题清单项目11项,成立工作专班8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检视查摆自身不足22项,提出整改措施87项,扎实有效推进问题整改。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各环节全过程。
制定并严格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以及《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专项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制度化、具体化、规范化;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重点任务,建立并完善7本台账,进一步构建全要素、精细化、闭环式抓落实新模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制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向省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工作制度》及事项清单、《省人大常委会内部请示汇报工作制度》及事项清单、《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加强和规范请示汇报工作办法》,构建全链条、全流程、全闭环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机制,做到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主动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确保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开展人大工作。2023年向省委请示报告事项共298件。
“抓包联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就要抓包联”。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省委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包联企业和产业专班工作。党组书记带头抓,班子成员合力抓,人大政府“双专班”同步抓,运用“四个体系”持续抓,做到真包、真联、真解决问题,努力当好企业服务员、办事协调员、政策宣传员。5位常委会党组成员包联94家企业、10个科研院所和高校、10名专家、73名代表。2023年共梳理新问题180个,目前已解决170个,满意率达100%,并推动包联的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上市。
产业项目是拉动发展的“牛鼻子”,对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积极开展汽车、新材料、航空航天、现代物流等产业专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其中,汽车产业专班促成省政府与吉利控股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哈尔滨市政府与吉利汽车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加强在汽车全产业链、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应用推广等方面的战略合作,为我省产业振兴、打造向北开放新高地、构建对俄开放桥头堡作出了积极贡献。
立法,稳中求进促善治
小智治事,大智立法。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新时代立法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目标导向,稳中求进推动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党和国家战略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科学编制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加强对设区的市以及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的立法指导,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省本级地方性法规10件、修改4件、废止5件,废止法规性质决定1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和决定22件。
支持、鼓励、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在平等对待民营经济组织、提供人才支撑、加强金融支持等方面作出制度设计;明确规定加强包联企业工作,建立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明确国企与民企在贷款利率、贷款展期续期上享受同等待遇,有针对性地解决民营经济组织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民营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壮大构建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创新发展”的重要要求,审议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为打通对俄经贸通道、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构筑我国向北开放新高地、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重新制定边境管理条例,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依法保障国家国防安全,守好祖国“北大门”。重新制定宗教事务条例,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对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先把黑土地建成高标准农田、切实把黑土地保护好”的重要指示,修改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将黑龙江省保护黑土地的创新举措和成熟经验提炼固化、纳入法规,为保护好黑土地资源、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发挥人大主导作用,牵头制定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促进条例,擦亮寒地黑土、绿色有机金字招牌,赋予优质农产品“气候身份证”,为气象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提供龙江样板,成为该领域全国首部省级地方性法规。
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细化上位法规定,认真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突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内容,夯实建设农业强省的法治根基。
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依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
指导七台河市制定美丽乡村建设条例,依法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制定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弘扬革命老区精神,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围绕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制定全国首部涵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的调解条例,保障构建大调解格局,弥补了调解组织设立程序等制度缺失,在明确调解工作指导部门、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等方面进行创制性设计,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司法部以及社会各界的肯定与好评。
制定教育督导条例,将社会普遍关注的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校舍安全等内容纳入督导事项,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定反家庭暴力条例,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维护平等、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针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审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促进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指导齐齐哈尔市制定违法建设治理条例,明确违法建设治理机制和治理程序,解决基层执法难题,推动改善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指导黑河市制定网格化管理服务条例,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我省设区的市首部、全国首批基层治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在围绕创新运用新机制新模式开展立法方面,建立常委会党组书记专题办公会议机制,对上会审议的法规案逐条逐项修改完善后报省委审定。建立重要法规案向党中央、全国人大及国家部委征求意见机制、赴京召开专家论证会机制,以科学民主的立法程序保证立法质量不断提高。创新立法模式,指导推动佳木斯、鹤岗两市开展协同立法,制定嘟噜河湿地保护条例,迈出全省设区的市协同立法第一步。
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规范立法活动,解决立法实践中的新问题,根据上位法变动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将修改立法条例增列为正式立法项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借鉴外省经验做法,反复修改完善,提请省第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突出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保障和规范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监督,抓重点破难题
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坚持上下联动,强化跟踪问效,加强备案审查,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2023年,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7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7项,开展专题调研7项,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1件。
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工作报告,梳理破坏营商环境、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全面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听取和审议全省5G网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解决“哈尔滨部分高校5G建设进场难”等问题。落实省委深改委改革调研课题要求,开展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调研,提出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建议。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企业家座谈会,对条例进行解读并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抓实条例贯彻实施“后半篇文章”。
密切关注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情况,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决算情况报告以及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开展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专项督查,制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2023—2027)》,推动建立国有资产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围绕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乡村振兴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审计查出问题开展跟踪调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的重要指示及省委工作要求,开展黑土地保护“一法一例”执法检查,针对个别地方存在的盗采滥挖等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落实“田长制”和黑土地保护巡查等制度,对非法盗采、滥挖、贩卖黑土行为从快从严处理等意见建议。开展湿地保护“一法一例”执法检查,针对湿地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完善协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修改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意见建议。
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开展何家沟返黑返臭问题督查调研,将监督工作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度结合、同步推进。通过持续跟踪监督,深入推动整改,取得良好效果。听取和审议2022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科学评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梳理分析问题,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定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发展冰雪经济作为新增长点”。省人大常委会根据全省夏、冬旅游旺季特点,分两个阶段开展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针对全省旅游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聚力发展冰雪和边境旅游、叫响龙江旅游品牌、挖掘特色旅游潜力、整合全省旅游资源、推动服务品质提升等意见建议。
“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提出完善体系化政策、提高保护利用工作质量等建议,推动历史文化建筑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
为推动全省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在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更大作用,深入绥芬河、东宁、同江、黑河等对俄贸易前沿,开展对俄经贸合作情况专题调研,提出扩大对俄贸易规模、优化贸易结构,构建对俄跨境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国际物流大通道,发挥新业态新模式牵引作用,建设高水平对俄合作平台,推动外向型园区提质升级等意见建议,并被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采纳。
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落实情况专题调研,了解社会各界对人才政策的相关需求,聚焦破解政策执行难点堵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助推全省人才政策落地见效。开展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执法检查,持续跟踪督促落实兑现薪酬标准、完善奖惩机制等重点条款,推动辅警薪酬合理增加和工作规范化管理,加强了辅警队伍法治化建设。开展全省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情况专题调研,针对全省现状,支持哈尔滨市先行立法示范,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快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院前急救体系。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的重要指示,听取和审议全省开展兴边富民行动情况报告,提出了推动兴边富民政策完善落实、提高边境地区人口数量质量、加快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边境地区对外开放水平等建议,推动全省兴边富民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听取和审议慈善工作情况报告,提出进一步营造慈善事业发展环境、加强对慈善组织的培育和监管、挖掘慈善组织内生动力等建议,助推全省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区域协调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全省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等情况的专题调研,对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等,均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肯定。
认真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种子法、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迎检工作。黑龙江省湿地保护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高度评价:“黑龙江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在湿地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个具体实践,是新时代全国生态环境建设发生转折性、历史性和全局性变化的一个明显缩影。”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专门组织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7家央媒及《新京报》《南方都市报》等多家都市类媒体来我省集中采访报道湿地保护情况,发表50多篇新闻稿件,深入宣传了全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加强湿地保护的做法和成效,全面展现了美丽中国建设的龙江实践。
代表工作,上接“天线”下接“地气”
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龙江新篇章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对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
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立代表工作委员会。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开展选举指导和人事任免工作。2023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35人,组织宪法宣誓134人,补选省人大代表35名,终止省人大代表资格34名,罢免全国人大代表2名。
积极做好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工作。加强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常委会委员联系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工作。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实现全覆盖,每位常委会委员联系4名省人大代表。邀请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两次列席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在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项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活动时,邀请相关领域代表参加,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全力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联系全省全国人大代表。推荐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和常委会委员联系全省全国人大代表16名。
充分发挥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指导各市(地)统筹安排本行政区域内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进入代表家(站)参加活动,支持和引导代表关注社会民生,及时了解人民群众诉求,收集整理并积极反映民生热点问题。
2023年,黑龙江省局部地区发生汛情后,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向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鼓励代表在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走在前、作表率,当好政策“宣传员”、救灾“示范者”和群众“贴心人”,帮助受灾群众提振信心、重建家园。各级人大代表主动担当作为,积极为受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踊跃捐款捐物达1200余万元。
认真组织代表参加闭会期间活动。邀请8名人大代表参加主题教育座谈会,其中2名人大代表的发言得到中央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组肯定;邀请18名人大代表参加企业家代表座谈会;组织20名人大代表走进法院、检察院,了解工作情况;推荐14名人大代表担任省监委特约监察员。创新代表小组活动形式,围绕“优化龙江营商环境”和“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全面振兴”等主题,组织2次代表小组活动,共邀请21名人大代表参加活动。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统一部署下,协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国人大代表18人(次)赴湖北、贵州和黑龙江省开展视察;组织7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财政部座谈会。
优化全国人大代表重点发言、代表团建议提报、代表建议和议案提报等工作流程,建立协助代表完善议案建议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议案建议提报质量。第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全省代表团共报送议案7件、建议188件(含代表团建议3件),议案质量受到全国人大充分肯定。
省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18件、建议428件(其中,主任会议确定的重点督办建议10件),已全部办理完毕,代表满意率达100%。比如,根据省人大代表张景峰建议,协调推动哈尔滨市快速出台决定,使哈尔滨市成为首个通过立法设立音乐日的城市。
组织全省47名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代表学习班和少数民族代表学习班;举办2期省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和1期全省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代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建立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省人大代表履职管理服务和履职报告制度,完善省人大代表履职管理服务平台功能,推进代表履职档案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做好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管理监督工作。为省人大代表订阅《中国人大》《法治》等报刊杂志,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更好履职。
自身建设,打造人大铁军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机关”的重要论述,丰富和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深刻回答了什么是人大、建设什么样的人大、怎样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等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政治建设引领“四个机关”建设,积极打造新时代人大铁军队伍,全面推进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打铁还需自身硬”。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常委会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每半年至少研究部署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常委会党组专题听取机关党组和专门委员会分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党建工作情况、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四个体系”落实情况、创先争优情况等汇报,切实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严肃常委会会议纪律,确保组成人员、列席人员按时出席、认真审议、依法履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若干规定,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工作岗位,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邀请省纪委监委领导同志为机关党员干部作专题辅导,坚持以案为鉴,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人。加强机关廉洁文化建设,组织参观省廉政教育基地、“勤廉龙江廉洁文化建设”主题作品展,设计制作“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勤廉龙江打造廉洁人大”主题文化长廊,发挥廉洁文化引领作用,增强党员干部政治定力。
“绣花还需手绵巧”。坚持多措并举,持续打造学习型人大机关,出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学习型机关打造“书香人大”学习品牌工作方案》。2023年举办6期“人大讲堂”、3期厅级干部“导学课堂”、4期“处长论坛”、6期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交流研讨活动和90后青年干部座谈会。开辟“半亩方塘”读书角,设计制作“书香人大”文化墙,印发23期“好书大家读·好文章大家分享”专刊。相关做法得到省能力作风办充分肯定,《中国人大》《黑龙江日报》等媒体予以报道。
在省直机关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干部公文大比武中,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获得集体三等奖及个人二等奖、三等奖的好成绩。扎实开展“三治一创”活动,40项工作被全省创先争优月报通报表彰,形成了“争一流、站排头”的鲜明导向。
加强舆论阵地建设,讲好新时代人大故事。牢牢把握新时代人大新闻舆论工作正确方向,建好用好“黑龙江人大”“法治山河”微信公众号等重要舆论宣传阵地,把握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关键时间节点,陆续推出“落实两会精神”“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学原著”“打造铁军队伍进行时”“读原著·谈体会”“讲好龙江人大故事”“推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等专栏30余个。
与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合作推出“人大视窗”“人大时间”等专刊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情况、基层人大工作以及人大代表履职事迹、重点亮点工作,讲好龙江人大故事,增强人大工作影响力。黑龙江省全国人大代表任子威参加第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在“代表通道”接受采访,展现出人大代表的良好风貌。推荐全省人大新闻作品参加第31届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其中两件作品分别荣获一等奖和三等奖,打破了全省十几年来没有获得该奖项一等奖的局面。
深化机关能力作风建设,聚力打造过硬铁军队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2023年调入选调生14人,机关80后到00后干部人数接近在编干部总人数50%,为人大机关注入了“新鲜血液”。举办新入职选调生理论学习专题研讨交流会,引导新入职同志提高政治站位,尽快转变角色,走好职业生涯第一步。为激发干部的干事动力和活力,调整和交流优秀年轻处级干部21人。通过多种形式,激励干部爱岗敬业、争先创优。
按照省委部署,认真开展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扎扎实实、踏踏实实、求真务实”和“五细”重要要求,锤炼严实作风,运用“四个体系”机制抓落实,切实让人大各项工作“严起来”“实起来”“细起来”。打造“真抓实干、马上就办”人大工作品牌,支持机关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在承担服务保障重要会议等任务中加强历练、提升能力,着力打造新时代人大铁军队伍。
加强多层面多领域工作联系,不断提高人大整体工作水平。参加全国人大地方立法工作、监察和司法工作以及社会建设工作座谈会,分别作了题为“坚持和完善新时代立法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依法履职稳中求进持续推动人大监察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守正创新服务大局推动人大社会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大会发言,均受到广泛好评。
参加东北三省一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座谈会暨立法工作交流会,会商签署了《东北三省一区人大工作协作机制框架协议》《东北三省一区人大常委会协同立法工作框架协议》,加强区域合作和协同立法方面的交流,提升区域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组织召开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立法工作成果和经验。组织召开第四次全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积极推进设区的市创造性开展立法工作。举办全省立法工作人员培训班,提高全省立法工作队伍业务素质和能力。
积极开展对俄立法机构交往。出席全国人大与俄罗斯联邦会议合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并作交流发言。省人大代表团出访俄罗斯,推动形成有关商业合作协议,取得了丰硕成果。连续三年举办黑龙江省—广东省—俄罗斯友好州区地方立法机构会晤活动,召开企业对接交流会,首次签署三方涉外合作协议。
挥手2023,迎来2024。关键在党,不负人民。我们再出发!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扎扎实实、踏踏实实、求真务实,为奋力开创黑龙江新时代全面振兴新局面贡献人大新力量!
作者:崔晶、曹众
来源:《法治》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