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价值4万多元的遛狗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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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价值4万多元的遛狗绳......

常言道“狭路相逢勇者胜”,可要是狭路遇狗,谁能获胜呢?骑车在小路行驶,突然跑出一条没拴绳的宠物狗,为了不撞到狗急忙刹车,车是停住了,可是人却住了院。已经说过无数次了,遛狗要拴绳,怎么就记不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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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民宋某是一名电梯维修工。他到某小区维修电梯,骑车经过一条小路,在刚拐过一个路口时,突然从路边跑出一条小狗。为了躲避小狗,宋某急忙刹车。车是停住了,宋某却摔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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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摔倒时是肩膀先着地,造成锁骨骨折,被送到了医院。经诊治,仅手术费就花了2万多元,可狗主人只付了检查费用及1千元后,便不再提剩余医药费的事。宋某找对方商谈,对方表示要走司法程序。宋某向东安区法院起诉,要求狗主人赔偿7万5千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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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过程中,虽然宋某摔倒与小狗突然窜出的危险行为有因果关系,但狗却没有直接接触到宋某,因此狗主人该承担多少责任成为本案的一个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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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作原被告调解工作,耐心地讲法理、情理、道理。经过多次协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狗主人给付宋某各项赔偿4.3万元。

这样的狭路相逢,不管谁获胜,总有一个受伤。遛狗时一定要记得给狗狗拴上“安全绳”,对自己的宠物尽到看护、管理责任。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